村级财务管理是反映村干部廉不廉、清不清的关键部位。为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兴和县积极探索村级财务管理新举措,打造“阳光村财”。
严格实行“村财乡管”,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资金必须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对村级财务实行乡管村用、一村一账、专款专用。
认真开展“民主理财”,加强村级“三资”管理。一是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设立民主理财日。有的村委会将每月底某一天定为村级民主理财日,是日召集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逐项审核村级财务支出,将票据逐一“过堂”,有效地堵塞了村级财务管理上的漏洞,解决了以前存在的“口头帐”、“糊涂帐”问题;有的村委会规定50元以下财务支出由主任审批,50元以上财务支出由集体研究,将财务开支的关口把好,闸门控好。二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三资”管理制度,将村委会“三资”全部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加强村务公开建设,构建“阳光村务”。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示财务状况,宣传党的惠农强农政策,惠农资金补贴标准等。让村民对村集体经济有了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村级财务由事后监督变为了事前监督,切实提高财务收支的透明度。(通讯员 吴晨 张学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