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全区各族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关注民生,安排好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民情、办实事、解民忧。要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村牧区老年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中专院校家庭困难学生等困难群体的价格临时补贴及时发放到位。今年我区部分地区发生严重干旱,最近东部盟市又遭受严重雪灾,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受灾盟市要把安排好受灾地区群众今冬明春生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及时拨付救灾资金,发放救灾物资,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不受冻、能看病、过好节。
通知要求,要落实好各项就业和援助政策,切实保证职工和农牧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加大对恶意欠薪逃薪、欠薪诈骗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好职工特别是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通知要求,各地区要根据节日期间各族群众的消费特点,精心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切实做好农副产品生产和供应。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保持节日期间市场商品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切实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等工作。
通知要求,要继续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各文艺团体和乌兰牧骑要精心编排具有民族和地区特色的节目,深入到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生产一线慰问演出。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坚决治理超能力生产、突击生产、违章生产等威胁安全的违规行为。铁路、民航、公路交通等部门要精心组织春运期间的运力,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无证驾驶经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站上车,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等的严打态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落实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公共活动的安全措施,严防发生拥堵、踩踏等伤亡事故。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坚决禁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相互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外出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一线力量,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