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通辽市森林资源依法管理、科学经营、合理利用,通辽市于2004年设立了通辽市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站,从公益林的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全面提升通辽市森林资源的质量和效益。
通辽市2005年开始被列入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几年来,通辽市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对全市森林资源实行了分类区划界定,落实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在全市建立了134个护林站,聘用了2822名专职护林员,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网络化管护体系。目前,全市公益林补偿面积已达到了1241.2万亩,全市每年国家投入补偿资金达到8000万元。
在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中,市森林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全市资源生态系统实际,不断加大自然保护区新扩建力度,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自然保护区晋级。2009年,大青沟自然保护区三期工程、荷叶花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得到国家批复,乌丹塔拉和乌斯吐自然保护区晋升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得到自治区批复。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类林业自然保护区61个,总面积已达到1082万亩,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12.04%。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使全市90%的特有物种基因资源和典型生态系统得到全面、系统地保护。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是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市森林资源管理部门积极与全市各级森林公安部门协作,大力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活动。自成立了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以来,共放飞各种鸟类2000余只,救助受伤动物30余头(只)、鸟类70余(只),其中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丹顶鹤,国家二级保护鸟类白天鹅、灰鹤等。在保护好野生动物的同时,市森林资源管理部门还不断加强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通过举办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培训班,培训了30名监测员,建立了监测信息报告制度。(记者 管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