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和促进就业税收新政将实施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1月1日起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实施。
通知以现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基础,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主要包括着重支持自主创业、扩大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保持原有政策优惠力度、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管理。通知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办法规范物业承接查验
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根据办法,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物业承接查验可以邀请业主代表以及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可以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进行,物业承接查验的过程和结果可以公证。物业交接后,发现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修复;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颁布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版权局颁布《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将推动文化产业版权产业发展
记者16日从国家版权局获悉,国家版权局日前正式颁布了《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并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家版权局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著作权质权登记规则对于完善著作权质押制度、促进著作权的商品化、推动文化产业尤其是版权产业发展至关重要。
著作权质权就是通过著作权质押形成的权利。近年来,著作权质押不仅是著作权人运用著作权的重要方式,也是著作权人进行债务担保和融资的主要手段。数据显示,2000年1月至2010年8月,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共办理著作权质押登记934件,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747件,一般作品著作权质押登记187件。
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于慈珂认为,1996年9月23日,我国制定颁布和施行《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权利质押规定的重要法规,是规范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行为的重要依据,颁布以来在引导市场主体运用著作权资产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碰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本次颁布《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旨在为进一步完善著作权质押登记工作、促进著作权市场化运用提供制度支持,这也是落实《物权法》和《著作权法》、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记者璩静)
审计署公布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
审计署8日在其网站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新的审计准则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共分七章,包括总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附则。
新的审计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据审计署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的审计准则对执行审计业务基本程序作了系统规范,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行为规范,是执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适用于审计机关开展的各项审计业务。
这位负责人说,新的审计准则的修订和颁布,是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后,我国审计法制建设的又一件大事,是完善我国审计法律制度的重大举措,是国家审计准则体系建设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对规范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记者陈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