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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前旗城乡低保金和五保供养费足额发放
内蒙古新闻网  10-12-31 11:34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兴安日报  
 

  2010年,科右前旗把旗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列为“2010年十件实事”之一,优先列支、足额兑现了城乡低保金和五保供养费。

  经过两年来的整顿规范,前旗的城乡低保工作实现了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将城镇保障标准由去年的每月200元调整为每月257元,平均补助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155元提高到202元,月增47元。将农村保障标准由去年的每年750元调整为每年1014元,平均补助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618元提高到852元,月增19.5元。提高标准后,全旗共为4691人的城镇低保人员,发放城镇低保金1158.75万元,各类补助补贴265万元。为35240人的农牧区低保人员,发放农村低保金3011.25万元,各类补助补贴767.33万元。

  同时,及时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费由去年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753元,提高了1253元,分散供养费由去年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961元,提高了761元。全旗为农村五保户1588人发放了供养费336.4万元。(崔建平 孟祥玉)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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