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凉城县交通环境,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凉城县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凉城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凉城县副县长张国彬为组长,凉城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岱海旅游区办事处,凉城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凉城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领导小组。
县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运管、农业、农机、商务、教育、新闻、卫生、财政、司法、监察、工商、技监部门作为凉城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成员单位,对各自交通安全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分工。
领导小组要求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一是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高认识,统一领导,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务必使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明显改观,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达到预期目标。二是在综合治理期间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汇报制度。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有关部门和此次综合治理活动进行督查和考核。四是在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中,做到一事一议,专项问题由专业部门集中解决,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尽职尽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得借机乱收费、乱罚款,搞不正之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凉城县人民政府实施道路交通专项治理方案以来,全县的道路交通事故由2009年的31起下降到2010年的23起,道路交通的达到了有序、安全、畅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全年未发生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凉城县人民政府开展的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方案很值得我市其它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借鉴和采纳,希望各地通过制定适合本地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方案,充分调动各部门、单位的积极性和责任性,协调配合、各司其职,严防管控,更好地为遏制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做出积极的贡献。(作者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