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罗来民等9人涉黑案进行终审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来民有期徒刑20年。
被告人罗来民自2000年3月至2008年10月任科尔沁左翼中旗花吐古拉镇三家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期间,在三家子村纠集温熙棚等人控制脱粒机和粮食收购价格,以低于市场价格收购粮食,不允许外村或本村村民在三家子村收购粮食,掌控三家子村的粮食收购市场,强迫交易,致1人死亡2人重伤。2007年、2008年春节前后,罗来民在三家子村开设赌场,组织多人参加赌博,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索要赌债,殴打伤害参赌人员数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来民多次纠集多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或胁迫手段控制本村粮食市场,强买粮食;以盈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已有;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获取非法利益,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重大社会影响。
自治区高院维持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6项罪名,判处被告人罗来民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温熙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其他7名涉黑人员分别被判处3至9年不等有期徒刑。(记者王远征 通讯员宋建波 李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