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9日是五省区联合打击跨省公路客运车辆严重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第二个统一行动日,为强化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全力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通辽市交警支队严格按照总队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统一行动。
落实责任,强化领导。支队在行动日确定专门工作人员,强化组织与领导,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科区一大队在行动日前提前部署,一是要求各中队明确工作目标,把任务层层分解到民警。二是将全部警力和执法装备投入到一线,以客运站、5个出城口服务站及城区三街三路为重点,逐一严查出站、出城、进城的7座以上客运车辆,对查到的超员20%以上的客运车辆,严格按照公安部的统一规定一次记满12分,并暂扣驾驶证;对查处的跨省公路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48小时内通报所属运输企业和转递属地公安交管部门。
强化客运车辆安全管理。落实对7座以上客车的管理措施,启用3个交通安全服务站,每站设有巡逻警车,在国、省道实行全程测速,对超员严格执行卸客转运规定。
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支队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把客运交通安全宣传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处罚窗口、客运站内悬挂联合整治标语和横幅,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客运行车安全常识,督促客运企业落实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通过电视台、报刊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等方式,积极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突出重点工作,严查超员违法行为。此次行动的重点是依托省际和临时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对过往的7座以上营运客车,进行逐车、逐证检查、比对、登记,切实做到六个必查:乘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检查情况要逐项登记,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纠正,存在车辆安全隐患的责令消除。
形成联动机制。一是拓展多领域合作,重点加强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交通事故肇事案件侦破等领域的合作机制建设。二是突出源头管理工作的互补性,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充分调动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的积极性,通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营造舆论氛围,增强广大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
此次打击跨省公路客运车辆严重超员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支队共出动警力415人次,警车155辆次,设置卡点17处,检查客运车辆652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98起,其中疲劳驾驶15起,违章停车95起,全面遏制了客车超员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