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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城区划定24个临时年货市场
内蒙古新闻网  11-01-13 12:14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巴彦淖尔频道  
 

  为加强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也为方便广大市民购置年货,临河区执法局在城区内划定了24个临时年货市场。

  据了解,临时年货市场设置时间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日结束。对联、年画、灯笼经营点分别位于:胜利路市体育场西老干部活动中心和星月广场西侧;水果、干果、食品类年货经营点分布于:团结南路亿利达市场、解放西街解放办民生市场、东门停车场市场、农科路西环办便民市场、大兰庙桥北临时市场、先锋路(总干渠桥至铁路立交桥)临时市场、富强路新华办再就业市场、利民西街临时市场、利民东街水校门口临时市场、原糖厂北门临时市场、滨河街临时市场、国际建材城东侧临时市场、水源路利民街北段临时市场、明珠路南段和城北街人民北路东段;销售烟花爆竹原则上要求租赁门点,不租赁门点的,全部到下列临时销售点经营:农科路(庆丰街南侧100米以南)、乌拉特大街南吉祥路东侧、利民东街河套大学南校区北墙东段、水源路利民街北段临时市场、明珠路南段、先锋路(总干渠桥至立交桥段)临时市场、滨河街临时市场。

  临河区执法局要求城区所有销售年货的摊点必须到指定的临时年货市场和便民市场内经营,严禁流动摊点在主次干道两侧占道经营;严禁主次干道沿街商家店外经营。门点前机动车、自行车要停放整齐,严禁乱停乱放;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广场和主次干道两侧设置摊点,严禁在主次干道两侧乱设户外广告、门牌字号;严禁在店面门窗、玻璃、橱窗、墙上乱贴广告和悬挂广告条幅;严禁在墙壁、电杆上乱贴广告、留言、启事;畜力车进城必须配戴标准粪兜,严禁占道经营、阻碍交通、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对屡管屡犯、屡教不改者,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张静)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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