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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两级法院借力媒体提升群众知情权
内蒙古新闻网  11-01-14 10:00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1月12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李建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日,中院和7个旗县区人民法院将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推进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主动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信息沟通,通过媒体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知情权等权利。”

  巴彦淖尔市两级法院把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健全宣传机构,建立宣传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人民法院重大活动、重大工作举措、重要调研成果等,使其成为“解答群众疑惑、疏导公众情绪”的平台和窗口;建立健全舆情监控、敏感事件处置机制,适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发布敏感事件的简要消息、核实情况、处置措施、初步结果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做好后续消息发布;完善与新闻媒体的协调、交流机制,主动向媒体通报法院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举措,对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重大活动邀请媒体提前介入共同策划,提升宣传质量。(记者梁海龙)

[责任编辑 王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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