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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 首府查处环保违法企业325家
内蒙古新闻网  11-01-14 09:32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环保局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呼和浩特市环境监察支队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325家环境违法企业,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内蒙古啤酒厂、金桥热电厂等325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金额264.7万元。按照关于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进行清理整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先后关停科林热电厂4台小火电机组,关闭了鹰翔水泥有限公司和金山特种水泥厂立窑生产线,对天皓水泥有限公司1、2号水泥窑实施淘汰、新天方水泥有限公司限期治理。同时加强了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快速有效处置,妥善及时地处理了石化院中间实验厂二硫化碳、机场集团住宅小区废弃冷库、绿宝清真食品公司液氨、神舟硅业三氯氢硅泄漏事故。查处了上海鸿懋元化工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存储化学品、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运输而导致硝酸泄漏的违法行为,并给予了经济处罚。此外,严厉打击“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根据群众举报,拆除了土左旗北什轴乡3家小炼铁厂生产设施等,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记者 奥妮莎 通讯员 狄瑞云 黄宝华)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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