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2010年底,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团组成民族教育发展工程督导评估工作组,对呼和浩特市政府实施的民族教育发展工程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督导评估后,给予呼和浩特市民族教育发展工程98分的评分,列全区第一。自治区政府决定于2011财政年度给予呼和浩特市奖励资金用于推动地区民族教育更高更快发展。
据了解,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呼和浩特市的一些旗县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建立和完善了民族教育助学体系,特别是在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免费教育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对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完成学业,实现教育公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10年,呼和浩特市少数民族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9.2%,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21%,基本普及了高中阶段的教育。
随着民族教育投入力度加大,呼和浩特市的民族学校基本实现了标准化建设,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彻底改善,民族教育专项经费逐年增加,教育费附加每年用于民族教育的比例达到20%以上,2010年累计投入资金3.1亿元。目前,首府37所民族学校中有25所学校建立了校园网,31所学校具有了校园广播系统,民族学校的建设基本实现了优质化、标准化和教育现代化。(记者 牟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