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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
内蒙古新闻网  11-01-18 10:09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近日,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从1月起,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

  据了解,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严格控制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比例和额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继续推行公积金贷款贴息制度”等议案。根据议案建议,从2011年1月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临河地区从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各旗县从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与此同时,全市单位和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也由原来的10%提高到11%。

  据了解,随着巴彦淖尔市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指标增速迅猛。2010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65857.04万元,完成市管委会下达任务数(6亿元)的109.76%,同比增长40.25%。全市共有2050个单位、115399名干部职工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累计归集公积金总额突破20亿元大关,达到212663.92万元,同比增长44.84%,余额达到188038.99万元,创历史新高。与此同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也大幅度提高。2010年,全市发放公积金贷款7210户、79199.7万元,完成市管委会下达任务数(6亿元)的132%,同比增长8.54%。全市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34664户、255448.7万元,同比增长44.94%,余额达到183156.5万元,使用率达到100%。全市累计支取使用公积金26632.78万元,其中2010年支取使用公积金8276.37万元。2010年,有关部门共为108户中低收入家庭发放贴息贷款,贴息金额22.6万,将于近期拨付到户。

[责任编辑 陶恩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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