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参加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审议了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代表们认为,“十二五”时期,是我区推进富民强区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于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代表们普遍认为,“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针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紧密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科学总结“十一五”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对“十二五”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规划纲要草案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前瞻性与现实性相结合、继承性和创新性相结合,突出了发展定位、目标和思路,是一个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催人奋进的好规划。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地方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代表们认为,目标体现了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要求,体现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体现了惠及民生、和谐发展的要求,是积极的,也是可行的,有利于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引导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上来。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新的起点上,未来5年的奋斗目标鼓舞人心,任务光荣而又艰巨,代表们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代表们说,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履行好代表职责,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应有贡献。(记者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