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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确定6件大会议案
内蒙古新闻网  11-01-20 09:5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1月19日下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1月19日下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额尔德尼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额尔德尼主持会议。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1月18日18时)内,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8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认真研究和逐项分析,确认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不属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建议不作为议案处理,将这2件议案改作建议提交大会。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确认6件议案符合大会议案的条件,建议作为大会议案,不列入本次大会议程,交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工作委员会研究并且提出办理意见。这6项议案全部为法规案,属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5件,属于修改地方性法规的1件,内容涉及就业、基层卫生服务和城乡统筹规划等。截至目前,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共收到对自治区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97件,内容包括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稳定和民族团结、推进自治区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内蒙古新闻网 安华祎 刘俊霞)

[责任编辑 安华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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