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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价格稳定
内蒙古新闻网  11-01-20 08:52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1月17日,自治区发改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蔬菜等农产品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盟市行政公署、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蔬菜等农产品价格监管,确保春节期间蔬菜等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近日,我区部分地区的一些蔬菜品种价格反弹,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

  《通知》要求,各盟市要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责任。各城市要至少确保供应一周的动态蔬菜储备,防止因恶劣天气导致交通不畅引发蔬菜供给紧张、价格上涨。同时,要采取增加蔬菜零售网点、设立早市、为流动菜贩开辟专销区域等便民措施,降低农产品流通费用。并由商务部门牵头,城管、交通、公安交警、工商、环卫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做好蔬菜早市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对蔬菜早市免收一切费用。

  《通知》要求,要完善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城管、交警等部门要取消白天不许进城的限制,为运菜车辆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农产品批发市场进场费、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均降低30%。

   《通知》要求,当蔬菜等农产品价格出现明显上涨时,盟市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当地蔬菜的大路品种采取最高限价等措施进行监管,确保蔬菜价格稳定。同时要利用价格调节基金稳定市场物价,重点用于粮油、蔬菜等群众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储备价格补贴、组织临时调运等。(记者戴宏)

[责任编辑 曹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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