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至15日,兴安盟开展2010年度“公民评政”活动。此次“公民评政”突出增加测评针对性,活动缩小测评范围的特点,主要在乌地区4个测评点开展对兴安盟盟直及中区直垂直60个部门、单位,以及“公民评政”参评部门、单位部分内设科(室)负责人及其所属科级事业单位负责人,即“百名科长”进行现场测评,共发放“公民评政”测评表4000余份。社会各界群众通过测评表行使自己的民主监督权利,实行民主监督,做出客观评价。
今年“公民评政”测评对象主要为与经济发展软环境密切相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比较密切的部门、单位和人员。为增强可比性,按职能职责、工作性质,将60个部门、单位划为4个序列进行测评,即执法监督部门序列(16个)、经济管理部门序列(15个)、社会事业管理部门序列(14个)、盟直公共服务部门序列(15个)。“公民评政”参评部门、单位部分内设科(室)负责人及其所属科级事业单位负责人,即“百名科长”111名。
在“公民评政”测评主体方面,坚持“为谁服务、由谁测评”的原则,把与测评对象联系较多,知情度较高,责任感较强的人员纳入测评主体,今年测评主体主要构成为:被测评部门、单位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闻工作者、离退休人员、外来投资经营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本地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个体工商户、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居民代表等。
此次“公民评政”的测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参评部门、单位及其有关工作人员的综合评价,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项;二是部门、单位在软环境和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于执法监督和行政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围绕依法行政和作风建设方面开展测评,包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公、以权谋私和乱罚款等损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对于社会公共服务部门主要针对职业道德、服务质量和诚信服务等方面开展测评,包括不履行承诺、服务质量差、办事效率低、乱收费和以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记者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