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残联了解到,由于呼和浩特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呼和浩特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得到显著提高。截至2010年底,呼和浩特市有30615名残疾人享受城乡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中,农村22112名,城镇8503名,城乡残疾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比例占全市领取低保金人数的20%,接近全国22%的比例;100%的农村残疾人参加了新农合,高于全国96%的平均水平;已办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中有2347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赛罕区率先启动居家安养工程,对90名特困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的居家安养补贴;投入30万元,改造农村残疾人危旧房21户630平方米。托县配套50万元资金,在双河镇河口村、五申镇五申村实施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已有20户入住。托县农村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农村重度残疾人按100元的标准由财政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武川县为全国新农保试点县,目前559名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由政府代缴每人100元。托县为全区新农保试点县,社保部门已对635名重度残疾人进行摸底登记。土左旗在2009年~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中,将旗残联纳入旗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2009年对2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给予危房改造补贴,64户贫困残疾人入住廉租房。玉泉区廉租房优先考虑残疾人,并根据残疾类别合理安排楼层,目前162户残疾人入住廉租房。回民区已建成221套廉租房,其中入住残疾人98户。(记者 刘 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