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1年1月23日至24日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八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了2011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作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代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快我区富民强区战略进程提供有力保障》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同志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科学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对今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要求,着重阐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客观总结分析了2010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明确提出了2011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胡春华同志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地认识,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明换届工作纪律,以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胡春华同志的讲话既贯彻了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又符合我区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张力同志的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会指出,在充分肯定全区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继续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中央及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全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第二,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商业贿赂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违规选人用人和在党委换届过程中拉票贿选的案件,严重损害发展环境的案件,贪污、挤占、挪用惠农惠牧资金案件,基层干部在农村牧区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过程中侵害农牧民权益的案件。
第三,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和不切实际、不顾民力、急功近利的决策行为。严禁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劳民伤财和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小金库”问题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以及惠农惠牧政策落实和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及公路“三乱”问题。
第四,强化教育、监督,着力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政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开展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加强对旗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认真执行《廉政准则》。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两项制度。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第五,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建设和专项资金使用、监管领域制度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开展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第六,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推进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村民代表会议在村级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中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国企、高校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全会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正确行使权力;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反腐倡廉工作改革创新力度,确保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推进。
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确保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加快我区富民强区战略进程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