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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同步增长
内蒙古新闻网  11-02-10 11:26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兴安盟频道  
 

  2010年,兴安盟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全盟城镇单位劳动就业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劳资统计快报显示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总额同步增长。

  一、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呈增加态势

  截止2010年,全盟城镇单位年末从业人员11.27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600人,增长1.44%;在岗职工10.99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886人,增长0.81%。从经济类型来看,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和其他单位从业人员分别为9.14万人、0.43万人和1.70万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11%、1.37%和3.29%。由此看出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在全盟占主导地位。

  二、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稳步增长

  全盟经济快速增长,企业经济效益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生活补贴的发放,支撑了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的稳步增长;企业逐渐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增加了职工收入合理增长空间。

  2010年全盟城镇单位累计发放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达到30.4亿元,同比增长24.57%;在岗职工工资总额达到29.7亿元,同比增长28.06%。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其他经济类型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全面增长。其中:国有单位发放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为23.9亿元,同比增长22.14%;城镇集体单位发放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为0.8亿元,同比增长19.35%;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发放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为5.7亿元,同比增长36.84%,增幅最大。

[责任编辑 王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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