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了《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兴安盟科右前旗和阿尔山市(包括五岔沟、白狼林业局)被列入《规划》实施范围。
《规划》对于促进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以妥善解决体制改革成本为重点的促进政企(企事)分开改革的配套政策;以扩展延伸天然林保护政策,实施生态补偿,鼓励发展森林碳汇经济等为重点的生态保护政策;以参照资源枯竭城市政策和比照农业补贴政策为重点的支持林区经济转型政策;以及加大民生保障和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其主要亮点一是将规划区内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列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研究将符合条件的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的(旗、区)纳入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试点)范围。二是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范围内森林覆盖率高于70%的县(旗、区)参照资源枯竭城市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三是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大小兴安岭林区发展能够充分吸纳就业的接续替代产业以及支持林区开展“以煤代木”。四是在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他有关中央专项投资时,赋予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区西部大开发政策。
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近日,盟林业局在五岔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会议针对《规划》的具体实施提出了以下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研读《规划》内容。做到吃透上情,超前谋划,提出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思路;二是要仔细分析局情、场情。认清阶段性发展的特征,找准阶段性发展的定位,将《规划》的具体实施与局情、场情有机结合;三是提高谋划大项目的能力。结合《规划》,牢牢抓住发展的突出问题,找准切入点,积极争取项目。(作者:胡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