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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内蒙古新闻网  11-02-20 09:1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十一五”期间,我国北方重要的工业城市包头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注重调整用水结构和水资源需求管理,合理分配各行业用水指标,强化水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走在了内蒙古自治区前列,达到了全国先进水平。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的信息显示,包头市万元GDP取水量由2002年的264立方米下降为目前的4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由2002年的147立方米下降为目前的20立方米,工业平均水重复利用率由2002年的71%提高到目前的89%,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2002年的不足0.4上升到目前的0.52,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85%以上。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包头市将原自来水水价提高了1—2元/立方米,特殊用水行业达到10元/立方米,并统一了全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适当提高了地下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利用经济杠杆限制地下水的开采,提高了用水效率,达到了地区间水资源的合理分配。(郝佳丽 李建国)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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