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乌兰浩特市政府承诺将集中力量做好惠民十件实事。
一是投资2000万元,将全市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
二是投资2478万元,改造升级普惠东街、民主街、胜利街等7条、4.2公里破损道路,以及9万平方米人行道,临街商户门前全部实现硬化、绿化;
三是投资2000万元,整治旧小区30万平方米,完善给水、排水、防水等配套设施,实施硬化、绿化、美化,优化市民居住环境;
四是投资1亿元,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重建城市大公交系统,逐步更新升级公交车和出租车,方便市民出行;
五是投资100万元,建成20个农村卫生室,改善3万农民就医条件;
六是投资6000万元,开工建设3所公办幼儿园,逐步解决适龄儿童“入园难”问题;
七是投资4.22亿元,建设廉租住房10万平方米、2123套,公租房2.2万平方米、367套,经济适用住房15万平方米;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500万元,新增住房保障家庭1800户,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
八是投入500万元设立大病救助基金,通过募集等方式,年内使基金规模达到1000万元以上,切实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九是提高城乡低保水平,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8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06元,五保户分散、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196元、3083元;
十是新开发公益性岗位500个,落实工资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从业人员待遇。(秦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