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兴安盟新闻 正文
兴安盟政协书画院成立
内蒙古新闻网  11-02-22 17:14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兴安盟新闻网  
 

   2011年2月22日,兴安盟政协书画院成立庆典仪式隆重举行。

  兴安盟政协副主席黄宝平、石兴台、杜吉雅、黄金魁、宝新民出席仪式。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发来贺电,祝贺兴安盟政协书画院成立。

  盟政协副主席、兴安盟政协书画院院长杜吉雅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她说,兴安盟人杰地灵、有着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和深厚的红色文化底蕴,在书画摄影艺术方面涌现出一大批颇有成就的人才。成立盟政协书画院,可以进一步调动政协委员中的书画家和社会知名人士的积极性,对于发展我盟书画艺术,弘扬民族文化,促进兴安盟对外文化交流,推动我盟对外开放产生重要影响。

  杜吉雅强调,要充分认识政协书画院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政协书画院的价值和作用。书画院成立以后,一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期党的统一战线和政协理论,充分发挥全盟各级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的特长,广泛团结各界热爱书画艺术事业的人士,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通过广泛交流、学术研讨、作品推介和书画咨询等活动,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兴安盟跨跃式发展。

兴安盟政协副主席宝新民主持仪式

盟领导和院士合影留念

观看摄影作品

挥毫泼墨

  在成立仪式上,通过了兴安盟政协书画院章程;宣读了兴安盟政协书画院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参会领导为书画院组成人员颁发了聘书。书画院的成员进行了作品观摩,并即兴挥毫泼墨,开展了首次创作笔会活动,以书画艺术作品讴歌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的美好生活。(作者:世联 李德)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