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全区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坚决制止三超
内蒙古新闻网  11-02-24 12:15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北方新报  
 

  时下,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陆续开学,为了确保校车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车道路交通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各地从即日起至3月15日全面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坚决制止校车超速、超员、超载行为,严厉打击无证驾驶车辆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自治区安委办要求各级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织教育、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彻底取缔非法违法营运校车。清理假证、无证以及不具备所驾车辆资质的驾驶员。教育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利用专题教育、地方课程和团队会、专题讲座、墙报、板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要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家长,不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黑校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规定定期检验校车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排除,坚决不让带故障校车接送学生。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校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防止因未排除车辆故障发生交通事故。严格对校车驾驶员进行考核,对驾驶动作不娴熟、心理素质不好的驾驶员,要督促学校调整驾驶员。要坚决制止校车三超行为,严厉打击无证驾驶车辆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者 李国萍)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