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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商系统42条措施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内蒙古新闻网  11-02-25 13:29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去年以来,自治区工商局制定出台了29条有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实施了42条措施扶持全区个体私营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业发展。坚持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依法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低碳经济、农村牧区市场主体的发展,发挥商标助推经济发展的作用,开展股权出资出质、商标权质押以拓宽筹资渠道,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为富民强区贡献了力量。截止目前,全区新登记注册的非资源性企业比资源性企业明显增长,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5167户,总量达10142户;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企业占全区企业总数的32%。外商投资企业略有增长,总量达3693户。有效促进了我区的产业结构、产业层次、产业集群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全区新注册商标1.1万件,我区注册商标总量达3.6万件;其中又有5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目前全区驰名商标已达31件,著名商标330件,地理标志商标13件。包头市和内蒙古伊利集团公司分别被授予实施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

  与此同时,各级工商机关为扶持解决中小企业用工难等问题牵头共举办了87场用工招聘会、就业安置会、创业政策说明会等,共有41000名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和返乡农民工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就业再就业。目前在全区中小企业集中的民营经济中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75.4万户,私营企业发展到11.4万户,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260万人。我区个体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从业人员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各盟市个体私营企业户数同比增幅均达12%以上,成为就业的主渠道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内蒙古新闻网李中锋 通讯员王敏)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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