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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与盟市和部分厅局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
内蒙古新闻网  11-02-27 11:50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2月26日,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上,自治区政府与12个盟市及部分厅局签订了食品和药品安全责任书。

  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出席会议。

  2010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深入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地沟油”治理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采取10日清查、监督销毁、宣传政策、有偿收缴、责任追究等果断有力的措施,全面清缴三聚氰胺问题乳粉。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议,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处方工艺、原辅料投放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换发许可证和GMP、GSP证书为契机,严格按条件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刘新乐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始终把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食品医药产业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总结经验,巩固和发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态势;要切实增强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做好2011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记者 胡芳)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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