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付钱时一定要拿发票,尽量不要使用100元或50元面值的人民币付打车费,提防一些不良出租车司机找假钱或把真钱给调包了。”2月27日,呼和浩特市的吴钧先生对记者说。
吴先生2月27日打车从润宇家具城到某饭店与朋友聚会,到了目的地,计价器显示16元,吴先生零钱不够,拿了一张100元钱让司机找,司机接过钱后,说没零钱找不开,让他再找找。吴先生就又开始翻钱包,找出12元,司机拿过12元后把100元还给他,爽快地说:“就这样吧!少收你4元!”吴先生因为着急去赴约,下车后匆匆走了。第二天,吴先生去买烟时,烟酒店老板告诉他这张50元人民币是假钱,吴先生这才发现,前一天打车时,出租司机还回来的100元钱也被掉包了,钱上的金属防伪线居然是用银粉描上去的。
“前几天我从外地回来,在火车站坐出租车回家,到目的地后,没零钱了,就给了司机100元,回到家后发现司机找的钱有50元钱是假币。”呼市人胡秀娟女士生气地说。但是由于没打发票,胡女士投诉无门。
呼和浩特警方提醒市民:打车时,不管是否报销,一定要拿发票,尽量不要用大面值的人民币付打车费。晚上光线不好时,有些无德出租车司机往往乘机作案。遇到有司机找假钱给你,即使没有拿发票也要去报警。(记者 王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