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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十一五”期间创新发展取得新突破
内蒙古新闻网  11-03-01 16:02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五年来,特别是近三年来,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高扬科学发展的旗帜,确立了科学发展新战略,坚持用前瞻眼光和战略思维谋划林区发展,跳出林区看林区,跳出林业看林业,打破“对外自成体系、对内全包全管”的板块经济格局,主动与社会结合、与市场结合、与发展结合,确立了符合林区实际的科学发展思路,科学发展的方向更加明确,步履更加坚定。

  确立科学发展思路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十一五”成就的取得得益于林管局(森工集团)不断解放思想,谋求科学发展的成功实践。

  “科学发展,来自于人的科学思行,对于客观存在的发展规律没有认识到,认识不到位或者认识到做不到都难以实现科学发展。只有思想认识到位,思想统一到位,才能形成团队的统一行动,引领广大干部朝正确的方向、目标努力。”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局长、森工集团总经理安国通一语破的。

  林管局(森工集团)党政班子大胆解放思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对国有林区的重大方针政策上来,自觉把行动统一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上来,围绕研究政策、利用政策、争取政策来开展工作。快速行动,科学发展。

  2008年,林管局(森工集团)领导班子明确提出了“解放思想抓机遇,毫不动摇保生态,只争朝夕谋发展,关注民生促和谐”的总体发展思路。这个思路是林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指南,为林区“十一五”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5年来,林区创新思维求发展,跳出“以林为界”、“以林为壑”的思维方式,与社会、与市场、与发展结合,推进解放思想,科学预测、决策,争取主动,制定改革发展措施,研究政策找出路,快速行动,科学发展。

  5年来,林区抢抓机遇、驾驭机遇,对重大机遇具有敏锐的预判力和强烈的责任感,找准事、干成事。次次抓住、件件干成,实现质的变化,推动跨越发展。

  5年来,林区研究规律、遵循规律,抓生态遵循自然规律,抓经济研究经济和市场规律,抓产业研究不同产业的发展规律,争取支持研究政策和协调规则,在研究遵循规律、规则的大原则下,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运用规律求得发展。

  5年来,林区在利国惠民中赢得支持实现科学发展。从全国全局中找准定位,确定发展战略,在战略思路的引领下,妥善处理国家、林区、民生的关系,为职工群众办了许多好事、实事。

  奠定体制基础

  2010年末,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这为林区职工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祉,更为林区科学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仔细研读《规划》,人们会发现,《规划》要求大小兴安岭林区扎实推进政企、事企分开改革,稳步推进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国有森工企业改革等内容,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已经提早入手,不仅在“十一五”期间已经进行,而且取得了巨大成功,安全契合了《规划》精神。

  “十一五”期间,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将目标锁定在突出生态保护职能、剥离企业办社会、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辅业改制、发展替代产业等几个关键点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让企业轻装上阵,做到把绝大部分的物力、人力、财力投入到生态建设中。在体制改革实现了重大突破,成为国有林区改革的引领者和实践者,进入我国国有林区改革的第一方阵。

  由于历史原因,林区多年来一直延续着政、企、事不分的管理体制,逐渐形成了相对独立封闭,对内全包全管、对外自成体系的特殊社会区域。体制机制问题,严重影响着林区的生态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07年12月以来,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着力解决影响林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相继实施了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小企业改制、政企、事企分开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为推动林区科学发展奠定了基础。

  推进政企事企分开改革

  1995年12月正式组建运营的内蒙古森工集团,与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一直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其下属各单位也是同时行使行政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两项职能,政企、政事不分的矛盾十分突出。林管局(森工集团)深刻认识到要完成好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的使命,就必须明确并强化林管局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事业职能和森工集团的企业职能。基于此,林区明确提出了“强化两个职能、理顺一个关系”的国有林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一是加强了林管局的管理职能。林管局的职能就是保护好林业生态资源,确保林业生态资源安全。二是强化了森工集团的企业职能。加强企业管理,加大改制力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追求利润最大化。三是理顺了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将社会职能移交给属地各级政府。企业要通过提供产品、税收、效益、救助等形式履行社会责任,但不管理、不承办社会职能,企业要归位不越位,政府要到位不缺位。

  依据这种认识和理念,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森工集团)已将林业施业区定位为林业生态主体功能区,突出了林区保护生态的职能和地位,体制上形成了“保护生态国家投钱,企业经营市场挣钱,社会事业政府花钱”的格局。

  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开发建设之初,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干部、工人、转业军人纷纷来到林区,于是就建起了医院、学校、公安等机构。随着可采资源的减少,林区逐渐陷入“资源危困,经济危机”的境地,用于社会性支出每年高达5亿元。居高不下的社会负担就像一副沉重的枷锁,束缚着企业的发展,使企业不堪重负。由于企业压力过大,林区职工收入长期偏低,与地方政府相差1倍以上,同工不同酬的矛盾影响了地区和谐。在这种形势下,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显得尤为紧迫。

  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大力支持下,2008年6月3日,首批教育、卫生、电视系统在职职工13088人已经全部移交给地方政府,9635名离退休人员和1014名遗属已按当地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进行了套改,剥离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林管局(森工集团)已与呼伦贝尔市达成协议,第二批剥离工作已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在移交职能单位的资金投入上,每年需7.9亿元资金,扣除天保工程补助,缺口5.2亿元。在3年过渡期内,缺口部分由自治区财政和森工集团共同承担;3年后的增资因素,自治区用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和自治区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解决。

  这次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具有深刻的内涵和深远的意义。首先是企业减负,从今年起,林区每年可减少5亿多元社会事业资金支出,为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先决条件。其次是地区人均收入和职工增收效益明显,移交的3万多名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收入增加1倍以上,同时也为森工集团员工的增资创造了条件。三是极大地推动林区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使林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面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益基础设施享受均等化,对从根本上改善林区民生意义重大而深远。

  辅业改制增活力

  2008年下半年,林管局(森工集团)抢抓最后机遇期,依据国家关于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各项政策规定,充分利用“三类资产”分流安置人员的优惠政策,精心组织实施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辅业改制。

  在国有企业改制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不复存在、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持续加深的大背景下,实施大规模的改制是林管局(森工集团)新班子的艰难抉择。改制意味着要在短期内打破原有定势,完成上万名职工的利益调整,意味着几十年历史积淀的矛盾和问题要在短时段内显现和解决,意味着维护林区稳定的风险空前加剧,改制工作异常繁杂艰巨。

  然而林区决策者清醒地认识到,企业改制是改革开放30年林区必须要补的一堂绕不过的课,是建设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必由之路,是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谋求企业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林区突破体制障碍的重要步骤,是林区职工群众的根本福祉和长远利益所在。

  2008年8月,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森工集团)全面打响了企业改制攻坚战。经过4个月的努力,到2008年底,累计批复实施改制的200家企业,196家完成了资产处置和工商登记注册,并按《公司法》组建了新的法人治理结构,挂牌运营,改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这次改制涉及“三类资产”账面总值25.6亿元,涉及全民职工10388人。有11名处级干部和386名科级干部参与改制进行了身份转换。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森工集团)自筹资金,对3939名自愿申请用现金置换身份的全民职工,按“天保工程”标准进行了解除身份补偿,对林区36845名混岗大集体职工按国家政策标准进行了解除身份补偿。

  两年多来,实施改制的196家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无一倒闭。林区社会安定有序,上万名参与改制的职工情绪稳定,人心思进,林区改制企业经营管理普遍得到加强,企业效益提高,员工收入增长。(内蒙古新闻网赵文萃 通讯员王宇新)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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