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在呼和浩特成立。
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会长江家福出席成立大会。
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为促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开展而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宗旨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方针政策,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
刘新乐代表自治区政府对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成立表示祝贺。他希望新成立的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协会要紧紧围绕民族工作的主题,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项目投资,用好基金,帮扶少数民族企业和社会事业,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要开展调查研究,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少数民族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工作,促进民族关系健康发展。要联络组织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通过举办联谊、交流等活动,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要面向国内外开展交流、学习和培训,大力宣传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的光辉成就,维护祖国统一和边疆稳定。要收集和整理少数民族文史资料,编辑有关书刊,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记者苏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