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做好“十二五”时期民族工作
内蒙古新闻网  11-03-03 09:51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3月2日,自治区民委委员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出席会议。

  会上通报了2010年全区民族工作情况和2011年工作安排。刘新乐指出,“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来抓,在重点地区上下功夫,继续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着力推进连片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继续抓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工作。在重点任务上下功夫,大力加强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上下功夫,切实抓好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在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上下功夫,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民族工作。自治区民委各委员单位要统一思想,建章立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十二五”时期的自治区民族工作,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贡献。

  据了解,自治区民委委员制度2007年在我区实行以来,29个委员单位紧紧围绕民族工作主题,充分履行职责,推动了民族工作健康发展。(记者 苏永生)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