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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举全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内蒙古新闻网  11-03-03 09:57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今年,通辽市通过扩大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提高低保标准、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及实施残疾人康复托养救助项目等一系列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该市从今年起,把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保企业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户籍人员,个人可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户籍人员,按规定正常参保缴费。同时,该市将城镇低保标准提高50元,达到330元,补助水平每人每月增加40元,达到300元;农村牧区低保标准年提高300元,达到1800元。提高农村牧区五保供养补助标准,集中供养、分散供养补助水平分别达到3500元和2500元,分别比上年增加500元。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启动建设市红十字康复安养老院,每个旗县市区都建成并投入运营一所50张床位以上的示范型老年公寓。

  此外,该市还将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实施残疾人康复托养救助项目,对5000名残疾人进行重点救助;筹措资金4000万元以上,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惠及率和补助水平;对1.2万户城镇特困户继续给予采暖救助;进一步加大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记者 郭洪申 实习记者 张健)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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