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房地产开发面积210万平方米,建设廉租住房3612套、17万平方米,筹集公租房800套、4.8万平方米,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6779户、40325人,城市棚户区改造9000户、67.5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899套、15万平方米;进一步加快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市政设施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任务,计划完成1.1万户;进一步提升建筑业综合实力,扎实推进节能减排任务,力争实现建筑业总产值26.9亿元,增加值6.5亿元;稳步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建筑施工安全;进一步整治工程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大依法监管建筑市场的力度。为实现上述目标,今年全盟建设系统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全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切实改善,早谋划、早动手,做好今年项目的土地、拆迁、设计、招标等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储备必要的建筑材料,确保今年的施工期一到就可以开工建设。统筹建设,适当配建,把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和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统筹结合起来,在商品房中适当配建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完善设计,提高配套建设水平。完善制度,落实政策,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渠道,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租售并举和租赁补贴发放。
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保持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营造良好的住房消费和投资发展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肃查处改变土地用途、拖延交房、捂盘惜售、虚假按揭、未取得预售许可销售商品房等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强物业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加大城市建设和管理力度,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和服务能力。加强村镇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积极扶持企业,推进建筑业发展。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抓好建筑节能工作,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继续保持全区领先水平。加强行业监管和服务,打造良好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