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要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要推进重大科学技术突破,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要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要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规划纲要草案称,要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要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提高政府保障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要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健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加快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要健全住房供应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要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儿童优先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适应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强化城乡社区
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全面持续有效地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推进文化创新。适应群众文化需求新变化新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要创新文化内容形式、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改革攻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改革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深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全面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构建组织多元、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不断增强金融市场功能,更好地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要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完善金融调控机制、加强金融监管。
规划纲要草案还提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建立健全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
互利共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由出口和吸收外资为主转向进口和出口、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新形势,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不断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扩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完善更加适应发展开放型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风险,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完善区域开放格局。坚持扩大开放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协同推动沿海、内陆、沿边开放,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均衡协调的区域开放格局。要深化沿海开放、扩大内陆开放、加快沿边开放。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优化对外贸易结构。继续稳定和拓展外需,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推动外贸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从成本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变。要培育出口竞争新优势、提升进口综合效应、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提高安全高效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要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规划纲要草案还提出,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扩大同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增进相互信任,提高合作水平。深化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共同发展繁荣。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深化传统友谊,维护共同利益。积极开展多边合作。推动国际经济体系改革,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联系,深化同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加强南南合作。优化对外援助结构,创新对外援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