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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法院系统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内蒙古新闻网  11-03-11 10:04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兴安日报  
 

  3月8日,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盟法院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10年全盟法院工作和“133”工程建设活动,安排部署今年全盟法院工作任务。盟委副书记王儒,盟委委员、政法委书记邵万荣出席会议。

  今年,全盟法院系统秉承“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坚持能动司法、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基础建设”十八字方针,全面加强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形象建设,更好地履行司法职能、发挥能动司法功能、提升司法公信,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全盟“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王儒在会上提四点要求。

  一是要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全盟法院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要求,找准目标定位,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和执行,定纷止争,增进和谐,为全盟“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司法保障。要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做好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要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着眼于优化和调整经济结构,依法审理好涉及金融、商贸、消费、投资、资源环境、知识产权等案件,维护市场秩序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围绕解决民生问题,依法审理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围绕社会矛盾化解,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围绕“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着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问题。

  二是要坚持为人民司法。要加快推进队伍管理制度、司法为民机制的改革,加快推进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和监督制约制度的完善,规范和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渠道,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快推进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审判管理体系,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坚持“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活动,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增强法官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三是要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要认真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司法思想和观念统一到“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上来,统一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上来,统一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上来,切实为党和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和执行权。要积极推进法官业务培训和司法技能训练,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优秀法官群体。要充分发挥先进集体、优秀法官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创新和加强法院审判管理,推进和强化法院队伍建设,提升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各旗县市党委要高度重视法院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做到不以言代法,不以权压法,不随意插手和干预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全盟法院要坚持把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把落实党的政策方针与依法办案统一起来,确保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真正落实到司法实践中去。要继续加强基层建设。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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