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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消费者一个透明市场
内蒙古新闻网  11-03-14 09:19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笔者近日邀朋友到KTV唱歌,因自带酒水被强加收取50元服务费,而且属无合法收费依据、无事先明确告知的收费。

  仔细想想,类似消费行为并非罕见。比如餐馆收取纸巾费;购买打折商品,付钱后被告知不能开发票;“火拼”后方知促销商品不能用抵价券;家电产品买回家被告知要支付高昂安装费用……这个时候,消费者犹如当头一棒,客被商欺感觉涌上心头,可气可恨却又无奈。

  可以说,消费者是商家的衣食父母,商家为何就敢明目张胆地侵犯“父母”的权益?是什么原因造成消费市场上有那么多不透明、不公平的买卖?

  笔者认为,一方面是某些店家无视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我们也清醒看到,保障消费者维权的“后盾”太薄弱,消费者投诉难奏效。目前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督执法对商家的威慑力不够,甚至几乎空白,没有让商家深切体会到损坏消费者权益应该承担的惨痛代价,因此有些商家就敢“玩转”消费者的钱袋子。

  作为消费者与商家之外的第三方———市场管理者维权效率低下,甚至以推托责任等方式应对消费者的投诉,致使一些纠纷无法及时裁断,而消费者也不想在花钱买气受之后再添折腾,投诉也就不了了之,助长了商家“消费者拿我没办法”的心理。

  在“3·15”凯歌高唱的今天,消费者怎样才能得到一个透明的消费市场?

  首先社会要建立起健全的赏罚制度,让商家明确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惩处“价码”,令其不敢恣意妄为。其次要提高市场管理者的维权效率,做到“有求必应”,并让消费者缩短维权周期、降低维权成本,乐于向商家的侵权行为说“不”,从而形成良好的“反侵”环境。此外,在商业网点切实推行口碑品牌建设,倡导商家优服务、树口碑,引导消费者去口碑好的商家消费,让那些无视消费者权益的商家在市场中无地自容。(林乃鹏)

[责任编辑 曹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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