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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体育局荣获全国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
内蒙古新闻网  11-03-14 10:32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兴安盟频道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决定,表彰2010年度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兴安盟体育局荣获“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

  2010年,兴安盟体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组织开展了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引导带动全盟各地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并将系列性和普遍性相结合;趣味性和创新性相结合;呈现出活动形式新颖,参与人群广泛,有特色、上规模、广参与的格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进一步增加,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体育活动享受健身的快乐,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基层体育组织进一步健全,现已建立健身气功、网球、武术等14家协会(俱乐部),有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体育指导站的社区15个,206个晨练点,26个健身辅导站(点),健身气功活动站点48个,其中,“和谐站点”25个,社会体育指导员1300人。盟体育局等12家单位被自治区体育局评为“全区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杨子林等十二位同志被评为“全区群众体育先进个人”,张立军等八位同志被评为“全区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和突泉县水泉镇被评为“全区群众体育优秀乡镇苏木镇”,燕华被评为第二届感动兴安十大人物,杜祥云被评为感动兴安人物特别奖。 (周澍 孙虹)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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