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改进司法作风。组织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培育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去年全国各级法院共有19060个集体、47298名个人立功受奖。其中,344个集体、489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努力促进司法廉洁。先后派出8个巡查组,对部分地方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全国有26个高级人民法院、246个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司法巡查制度,共对1803个下级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普遍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各级法院共任命廉政监察员30623名。开展对违规收费、违规管理涉案款物、违规使用司法强制措施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2010年,全国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83人,同比下降1.51%。其中,受到政纪处分的540人,因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13人,同比分别下降4.09%和17.52%。
六、更加注重接受监督,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梳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审议意见共99项,逐一整改落实。妥善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及其他事项796件。最高人民法院走访、接待和以其他形式与代表沟通交流、听取意见882人次。
——认真接受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共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及其他事项130件,以座谈、走访、接待、邀请视察等多种形式与全国政协委员沟通、听取意见309人次。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去年,各级法院共审结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9749件,其中,维持原判的3056件,改判1928件,发回重审721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4044件。
——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聘请40名特邀咨询员和60名特约监督员,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与全国律协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对最高人民法院民意信箱收到的5685件网民留言,认真梳理分类,参照改进工作。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将突出执法办案这个重点,强化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努力工作。
一要为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着眼于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一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完善司法政策,加强司法解释,强化监督指导,为落实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司法保障。二是依法审理金融纠纷案件,妥善处理涉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一揽子计划和“十二五”投资项目的案件,为维护金融安全提供司法保障。三是依法审理企业改制、破产等案件,既要促进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推动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又要运用企业重组等制度,帮助符合产业调整要求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恢复生机,为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供司法保障。四是依法审理各类投资纠纷案件,支持和保护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方向、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的资本投入和流转行为,严格审查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的合法性,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为规范投资行为提供司法保障。五是依法审理各类环境保护纠纷案件,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六是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