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麟
这才叫防不胜防。我自认为,在两种东西上一般不会上假冒伪劣的当,一是书,二是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照样上了一当又一当。就说前几天吧,在呼和浩特的一家药店,买常用的健胃消食药。我说买江中制药厂的。售药小姐说这个很不错。她拿出一种药,名字与包装与我要买的基本相同。她说两种药的药性、成份和价钱全一样,这个合算。这种一盒40片,那种才32片。买了5盒,回去打开一看,心凉了半截,40片不假,是小片,只有以前买的那种二分之一;一吃,另半截也凉了,口感极差,而且成份大不同,以前是酵母性质的,这是山楂性质的,根本不适合。
上这种小当看去没什么,可次数多了会让你心烦。烦也没办法,防不胜防。就想,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李鬼”死不完?我想,主要原因不仅是有人孵化,更主要是有人推销。当然没人想接纳“李鬼”,但经过前两道环节精心打扮之后,说实在的,消费者多数是唐僧沙僧猪八戒,能有几个火眼金睛的孙悟空?人都忙自己的事,专攻打假的有几个?术业有专攻,在专攻造假与销假者面前,有几个普通消费者不挨闷棍?
说“李鬼”不死也不对,而是死得勤,活得勤。产品脱胎不换骨这条路堵不死,“李鬼”就永远会作乱。工商行政部门能不能定一条:如果产品性质不变,商标名称就不能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