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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饭店一销售代表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拘
内蒙古新闻网  11-03-15 10:16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北方新报  
 

  内蒙古饭店销售部销售代表林某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卖出饭店内的大量中华烟,并将所得占为己有,还在饭店内高额消费后私自将账目立在客户头上。目前,林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刑事拘留。

  3月1日,新城区公安分局接到内蒙古饭店报警:该饭店内部有人私自将大量中华烟卖出,并在饭店内进行高额消费后将账目立在和饭店有长期业务往来单位的账上,涉案金额达60多万元。经过调查,民警确定该饭店销售部销售代表林某某(26岁,包头市人)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4日,林某某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从2008年年初到2010年年底,林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从饭店吧台处拿走中华烟几十条,然后以300~500多元的低价卖给烟酒销售店,将所得占为己有。此外,林某某还先后多次带着朋友到该饭店的高级KTV进行消费,每次消费最少1万多元,涉案金额共62万元。林某某后因无力还清债务,遂利用职务之便,将这些债务立在鄂尔多斯一家单位接待办的名下。年底,该单位结账时,林某某露出马脚。据林某某交代,他已经将大部分赃款挥霍,带着女朋友出去旅行,还和朋友到高级娱乐场所消费。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郝少英 通讯员 塞吉雅 李 刚) 

[责任编辑 曹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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