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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国税:切实把反腐倡廉融入税收工作大局
内蒙古新闻网  11-03-15 14:59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兴安盟频道  
 

  3月9日,全盟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全盟国税收入要实现翻两番的目标,这对税收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盟国税系统要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反腐倡廉融入税收工作大局。

  会议要求,全盟各级国税机关要将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宗旨教育、政治纪律教育、党纪国法教育、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提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全盟各级国税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廉洁是第一保障的执政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单位要通过深化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导致腐败产生的深层次问题,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建设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积极发挥群团配合、群众监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促进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税收工作保驾护航,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

  2011年,全盟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做好八个方面工作:严明政治纪律,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完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形成监督合力,确保“两权”规范运行;严格执行廉政制度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优化服务促进规范管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邱金鹏)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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