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关于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的有关规定,乌兰察布市国税局把新版机打发票的发售开具与旧版普通发票的验旧清缴有机结合起来,于3月18日开始全面展开旧版普票的验旧清缴工作。
乌兰察布市国税局要求各旗县国税局迅速成立旧版普通发票缴销领导小组,由征管部门和办税服务厅牵头,认真组织开展旧版发票核查工作,从后台数据库提取信息,制作出纳税人旧版普通发票结存清册,设置包括旧版普票验旧缴销时间、发票开具金额及所属月份、补缴税款及其所属月份、税票开具金额及票号、已验旧发票、未缴销发票、作废发票、经办人等项目,全面详细记录旧版发票清缴情况;将应验旧清缴的所有旧版普通发票户和结存的发票量,由税源管理部门负责按照规定时间内完成旧版普通发票的缴销和核销工作;各征收单位要对纳税人领购的旧版发票,按《发票分户明细账》逐户进行核实,对需要补缴税款的现场补缴,对丢失发票的严格按照《普通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对清缴的各类发票和票证进行打包封存。同时,结合日常征收管理的需要,全面了解用票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票使用情况,建立并登记纳税人联系方式,采集相关涉税基本信息,为双定户定额核定奠定良好基础,促进税源管理的精细化。(内蒙古新闻网孔维维 通讯员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