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呼和浩特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创建一流平安和谐首府创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呼市建立完善市、县、乡三级基础台帐,积极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网络。矛盾排查调处四级网络覆盖全市各个层面,保证了信息畅通和及时调处,做到了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同时,该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原则,严格落实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和督办责任制。建立排查调解登记薄册,对调解原则、范围、制度、程序、纪律进一步规范,初步建立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用制度调解;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责任,落实人员,限期解决。在具体调解过程中,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教育、文化等手段进行调解,稳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包联督办,着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有效途径。呼市从市属有关部门抽调70余名干部,由14位市领导任组长,组成14个调研下访组,先后42次对各旗县区和18个市属单位进行下访调研。各级调解组织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土地承包、城市拆迁、企业改制等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把抓好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集中整治有机结合,使大量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控制,大量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降低了越级上访量和刑事案件发案率。(记者 马铃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