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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农牧业局对农资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内蒙古新闻网  11-03-28 15:0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为切实加强春季农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乌兰浩特市农资市场秩序,确保春耕生产安全,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市农牧业局从3月2日起对农资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活动。

  种子是粮食生产的命脉  

  3月2---4日市农牧业局法制股、综合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对乌地区103家种子市场进行了为期3天的联合检查。

  10名执法人员不顾天气恶劣、雪后路滑,在乌兰浩特市区、呼和马场以及义勒力特、乌兰哈达、葛根庙、太本站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种子、无证经营、未按种子经营许可证之规定经营种子、经营和推广未审定(未认定)品种、品种侵权、标注虚假广告、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种子经营档案记载不全、跨地区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检查中主要发现大部分种子经营者种子经营档案记载不全,对此,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了口头警告,要求其立即纠正错误;到种子管理站领取经营档案,并及时记载进货和销售记录。对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葆田种子经销处、丰垦丰种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年年丰收种子经销处涉嫌经营的未审、认定品种当场扣押、兴农种业涉嫌经营的劣种子1500斤就地封存,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进行下一步处理。

  通过这次联合大检查,纠正了种子经营者经营当中的不足,维护了乌兰浩特市种子市场健康发展,保证了乌兰浩特市广大农民的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下一步乌兰浩特市农牧业局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加大执法密度和执法强度,力争不让一粒不合格种子流出市场、流入农民手中。

  肥料是粮食生产原动力

  针对乌兰浩特市肥料市场生产经营者受利益驱动,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淡漠,经营品种多、杂、乱等现象,市农牧业局法制股、综合执法大队、市土壤肥料管理站执法人员,于3月7—8日对市辖区41家肥料经营大户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肥料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肥料投入成本占农业生产成本的一半以上,肥料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抓好肥料质量监督管理对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市农牧业局法制股组织土壤肥料管理站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积极探索肥料市场监管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科技下乡、法制宣传日、执法检查等活动的机会,向广大肥料经营者广泛宣传《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倡导诚信守法经营;向农民群众传播肥料科学选购和使用常识,提高维权意识。

在本次专项整治中查处三类违法行为:一是部分经销商超范围经营,虽然没有销售资格,但还在经营;二是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内容不符的,有的把中微量元素的含量也计算进总含量,还有的肥料产品包装上有夸大词语等;三是肥料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
对十多家违规经营户进行了警告、处罚。

  兽药是畜牧业生产的保护伞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农资打假治理活动精神,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兽药经营市场,提高兽药产品质量,以服务“三农”、打假、护牧、保畜、增收为宗旨,强化兽药全程监管,严厉打击售假违法行为,净化兽药市场,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3月9日—11日市农牧业局法制股、市综合执法大队、乌兰浩特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市17家兽药店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兽药的标签、说明书、有效期等,对国家禁止经营和使用,夸大疗效,过期、失效的兽药进行彻底清查,尤其对乌兰浩特市2010年抽检中的假劣兽药和农业部确认的非法兽药企业生产的假劣兽药进行重点检查。

  执法人员在兽药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曦英、牧兴两家兽药店存在销售兽药产品小包装上未注明生产批号的行为,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销售记录填写不规范的5家兽药店,当场进行警告,并限期补全。

  通过专项整治,加大了兽药的监管力度,使兽药的经营秩序得到了改善和规范。为保证畜产品卫生安全,市农牧业局相关执法人员将坚决打击兽药经营企业经营无批准文号或套号兽药,超范围经营生物制品,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有夸大疗效和等不规范行为,加强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疫苗的监管,继续清查违禁兽药,假劣兽药,加大兽药质量监督检测力度,加大假劣兽药案件惩处力度。坚持五不放过原则即假劣兽药来源去向不清不放过,涉及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对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惩处不放过,今后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真正做到有假必打,打击必严,让制假售假者五立足之地,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牧草种子是牧民的绿色希望  

  为了规范管理牧草种子市场,把牧草种子经销纳入正常的法制化轨道,乌市农牧业局法制股、综合执法大队、草原站专业执法人员于3月14—15日,对全市经销牧草种子的商户逐一走访,填写《牧草种子经营户调查表》,对所销售的牧草种子检查“三证”: 1、种子生产许可证,2、草种经营许可证,3、种子植物检疫证,并查验草种的生产日期、发芽率和纯净度。

  两天的检查,共走访种子经销商户38家,发现证照不全的3家,青贮玉米种子发芽率在80%以下的4家,对这些有问题的种子经销户,责令限期补全证件,下次检查时出示,对发芽率过低的种子禁止销售。

  通过这次检查,增强了牧草种子经营户依法经营的理念,保证了上市牧草种籽的质量,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

  畜禽饲料决定着老百姓能否吃上放心的畜禽食品  

  3月16日——18日市农牧业局法制股、综合执法大队、市饲料草籽监督管理站执法人员对全市117家饲料经营店、6家饲料生产厂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处罚6家饲料经营企业,没收过期、无日期、超前生产饲料143袋,2204㎏。

  为确保全市畜禽饲料安全,让老百姓吃放心畜禽食品,市农牧业局10名执法人员顶着寒风,对6家饲料生产厂家、饲料经销商117家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假劣饲料、无证生产、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对高蕾饲料店、红都粮行等6家经营无生产日期、无标签、过期饲料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没收2204㎏的饲料;对8家进出货台帐不全、小包装无标签、饲料和粮油混放的经销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在检查中,未发现乌兰浩特市饲料市场添加“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市农牧业局执法负责人强调,以后要加大执法密度和执法力度,保证饲料及添加剂的安全,让老百姓放心、安心食用畜禽食品。 (内蒙古新闻网李中锋 通讯员罗旋、兰慧勇)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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