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伦贝尔新闻 正文
扎兰屯市被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内蒙古新闻网  11-03-28 15:45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3月22日,记者获悉,扎兰屯市被农业部、国家旅游局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共有32个县(市、区)获此殊荣,内蒙古仅此一家。

  休闲农业是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要目标,横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紧密连结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的新型农业产业形态。乡村旅游是以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风貌以及人文遗迹、民俗风情为旅游吸引物,以城市居民为主要客源市场,以满足旅游者乡村观光、度假、休闲等需求的旅游产业形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把农业发展和休闲娱乐结合起来,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打破一、二、三产业界限,带动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交通运输、建筑、文化等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

  据了解,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每增加1个就业机会,就能带动整个产业链增加5个就业机会。一个年接待10万人次的休闲农庄,可实现营业收入1000万元,直接和间接安置300名农民就业,带动1000余户农民家庭增收。近几年,扎兰屯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迅速,柴河月亮小镇、三少民族特色游、关东文化特色村、农家乐、林家乐、采摘园等初具规模。2010年该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总收入达4.2亿元。(内蒙古新闻网李中锋 通讯员姜峰)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