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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未检车载气瓶不能加气
内蒙古新闻网  11-03-31 08:41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3月28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该局对车载气瓶进行了全方位管理,对所有通过合法渠道安装的气瓶核发了“车用气瓶登记使用证”,而对无证、未检气瓶一律不予加气。

  据了解,巴彦淖尔市已注册登记的车载气瓶为1405只,目前尚有约30%的车载气瓶没有取得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从去年开始,巴彦淖尔市质监局就把车载气瓶检验列为重点工作,取缔了6家非法安装单位,对5家设备优良、人员素质过硬的改装企业也加强监管,使其合法经营。同时对在用的气瓶支架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使用地条钢材质的支架和精强度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支架全部进行更换。

  今年,巴彦淖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给通过合法渠道安装的气瓶全部核发了“车用气瓶登记使用证”。但是,仍然有部分气瓶游离于监管之外,这些无证气瓶多集中于旗县。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局要求各加气站从3月25日开始停止对无证、未检验气瓶加气。如发现加气站给未取得使用证的气瓶和超期未检气瓶进行充装的行为,将处以10万到50万元的处罚。对到期不检、超周期使用气瓶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查处。下一步,巴彦淖尔市还将推行气瓶“电子身份证”模式,对每个气瓶加贴电子标签,在加气站建立自助充装安全系统,通过加气枪对气瓶的信息进行扫描,确认合格后方能加气。(记者 胡 芳 通讯员 赵 强)

[责任编辑 孔维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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