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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监管到位把好首府城建“安全门”
内蒙古新闻网  11-04-02 10:31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由于今年立体交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等一大批重点、难点项目同时上马,时间紧、任务重,对于呼和浩特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构成极大挑战,也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此,呼和浩特市城建委决定从五个方面着手狠抓安全监管,确保各项工程在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完成。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呼和浩特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目标、整治措施、整治任务、时间进度和整治责任人,做到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资金、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并将着重抓好建筑边坡、高支模、深基坑和地下暗挖工程、地下各类管线保护、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型起重设备管理等重大危险源的隐患治理,严防群死群伤。

    首先要加强对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工程、公共建筑质量的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第二是加大各类检查及执法力度。以建设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质量行为为重点,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工作,加强对企业和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管,重点检查工程参建各方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结构质量及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落实情况,同时强化对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检查等。

    三是要加大对商品混凝土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预拌混凝土企业弃倒生产废料的行为。

    四是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监管力度。在市政道路管网建设中推广使用预制混凝土砌块检查井,防止道路检查井下沉;在道路施工中采取新的工艺措施和材料,减缓道路温度裂缝;切实加强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严把苗木成活率;强化对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和煤气、燃气、供热工程的监管。

    五是要加大对中小学校舍改造工程抗震加固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力度,严格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和建筑节能标准等进行质量监管。(记者苗青)

[责任编辑 王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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