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时期,乌海二级以上天数不足百日;“十一五”期间,空气质量逐年好转,2010年二级以上天数达到295天;“十二五”时期,力争在2015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实现300天以上。
“十一五”期间,乌海累计投入2975万元用于监测能力建设,购置自治区首辆流动应急监测车。“十二五”乌海将启动环保物联网建设,应用物联网海量集成技术,细化污染源监控系统,实现对排污口、环保治理设施及部分生产工段的全方位监控。继续建立发改委、经信委、农委、建委、水务及环保等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减排工作机制。
对污染和减排实施治、罚、奖三结合措施,促进企业主动减排和治理。从重点行业监管向全面监管转变,加强工业烟尘、粉尘和城镇扬尘的污染控制,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达90%,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
强化环保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强调党政一把手是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实施蓝天工程、二氧化硫达标专项整治工程、矿产资源开发和洗煤行业煤矸石综合整治工程、工业固废污染专项整治工程,以及重点行业环保达标专项整治工程。并运用税收、贴息、补助资金等出台优惠政策进行经济杠杆调整。(记者 于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