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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清明节期间发生火灾170起 死亡2人
内蒙古新闻网  11-04-07 09:58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4月6日从自治区消防总队了解到,4月3~5日清明节3天小长假期间,我区共发生火灾170起,导致2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1.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增加27起,上升18.9%;火灾导致的财产损失增加12万元,上升30.3%。

  据介绍,用火不慎、吸烟等人为因素是造成火灾的主要原因,其中因敬神祭祖、野外烧纸、家庭生活等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共51起,占30%;因吸烟引发火灾15起,占8.8%。

  进入春季,全区气候风大物燥,在野外生火、烧荒等行为极易造成火灾,消防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在春季应提高防火意识,不要在野外生火或乱扔烟头。同时,随着近期全区大面积降温,居民用电用气量有所上升,应正确使用电器和燃气,随时保持火灾警惕性,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火灾,威胁生命安全和带来财产损失。(记者 杨亚东 通讯员 董国荣)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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