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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交警大队破获“11.04”重大肇事逃逸案
内蒙古新闻网  11-04-14 11:04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北方新报  
 

  4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杨映慧带领2名办案民警在新疆石河子将“11.04”重大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抓捕归案。

  据了解,2010年11月4日19时55分许,五原县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大城公路刘奇村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发现现场仅留有被撞身亡的死者及其电动自行车,肇事者已驾驶肇事车辆逃离现场。五原县交警大队迅速成立了“11.04”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追逃小组。专案组民警根据对现场遗留物及电动自行车上的刮痕勘查比对,将肇事车辆锁定为蓝色三轮车。民警开始了紧张的外围排查、设卡堵截、车辆排查等侦破工作。

  2010年11月5日,民警在胜丰镇排查时,在一条渠的渠岸下发现了一辆被遗弃的蓝色三轮车,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勘查鉴定,确定此车为肇事车辆,可是肇事者已弃车逃逸。随后,民警根据车牌号通过网上查询获得了该车的详细信息。经过层层摸排,民警最终锁定该车车主,并根据车主提供的信息确定犯罪嫌疑人为杨某。调查中,民警多次深入到杨某在乌拉特前旗、临河区的家和打工地开展查找,但是没有杨某的任何消息。当民警进一步得知杨某的老家是甘肃省岷县时,随即赶赴到岷县杨某的老家布控,但是杨某始终没有出现。

  2010年11月10日,五原县交警大队将杨某列为网上追逃对象。今年3月28日,专案组民警在石河子市网安支队的配合下,将潜逃5个多月的杨某抓获。4月10日,杨某被押解回五原县。经讯问,杨某对“11.04”交通肇事逃逸案供认不讳。目前,杨某已被羁押在五原县公安局看守所。(记者 张俊飞 通讯员 杨艳荣)

[责任编辑 曹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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